__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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