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工厂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用厂房的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第号楼(以下简称“车间”)。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厂房的生产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工厂的租赁仅限于产品的生产和储存。
第三条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租赁期限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免租期为至(免租期届满后,执行双方约定的价格)。
(2)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年租金为人民币。每年一次,从开始计算租金之日起,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2)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3)支付方式
(1)合同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大写:)的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且双方不续租时,乙方在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定金给乙方。
(2)租赁保证金:为保证乙方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正常支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总租金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免租期届满前30天交付给甲方。
(3)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定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租赁厂房内的设备和设施。
2.甲方保证工厂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检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件..
4.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按约定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供应。
5.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要求,认真履行生产、消防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厂房、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和安全状态。
2.租赁期内,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结构和功能用途,并保证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正常运行。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或按甲方要求修复..
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使用厂房。如果你需要改变
5.乙方应承担租赁范围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6.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后,乙方归还的厂房及相关设施设备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保证再次有效使用,并结清所有账目后,甲方方可将厂房租赁保证金归还乙方..
9.乙方承诺:在乙方正式投产前,在市县注册独立法人机构具体经营。
10.乙方应在投产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相关的初步审批程序。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出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除、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甲方同意的乙方正常装修、装修除外);
4.乙方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年租金总额的50%。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