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是有12个月的,分别是7个大月,4个小月,其中大月是有31天,而小月有30天。
一年时间是从几号到几号
一年时间是从一年的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不包括下一个年度的1月1日。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期间”的问题,如果是以1年为单位计算,则指的是次年同一日期的前一天。如今年6月6日开始计算,“1年”的期限则是到次年6月25日。
一年是一个历法单位,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季为三个月,春季是年的开始和年的结束。一年就是十二个月,不包括闰月,阳历365或366天,农历354或355天。
公历的一年是365天,是按地球绕太阳转一周为一年计算的。地球绕太阳转一周的时间是365天5小时多一点。
公历的一年中:1、3、5、7、8、10、12月,固定是大月31天,4、6、9、11月,都是小月30天。2月份平年是28天,闰年是29天。2月份每隔四年有一个29天。为什么多出这一天,是因为地球绕太阳运行一个回归年是365天5时48分46秒,四年就会多出将近一天时间。至于哪一年的2月是29天,你只要把公元计年的年份除以4,没有余数的那一年2月就是29天。如2004年,除以4,没有余数,那这一年的2月肯定是29天,2005、2006、2007除4都有余数,这三年中的2月肯定是28天。
农历的大月有30天,小月有29天。且大小月分布毫无规则,每年都不同。农历的月按朔望周期来定。月相朔(日月合朔)所在日为月初一,下次朔的日期为下月初一。因为一个朔望周期是29.53日,所以分大小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某月的“大”、“小”以及哪天是“朔日”,要根据太阳、月亮的真实位置来推算,古时候叫“定朔”。
一年对春夏秋冬四季的划分
1、天文划分法。从天文现象看,四季变化就是昼夜长短和太阳高度的季节变化。在一年中,白昼最长、太阳高度最高的季节就是夏季,白昼最短、太阳高度最低的季节就是冬季,冬、夏两季的过渡季节就是春、秋两季。
为此,天文划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3月21日)、夏至(6月21日)、秋分(9月21日)、冬至(12月21日)作为四季的开始。即:春分到夏至为春季,夏至到秋分为夏季,秋分到冬至为秋季,冬至到春分为冬季。
2、气象划分法。在气象部门,通常以阳历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月~来年2月为冬季,并且常常把1、4、7、10月作为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3、古代划分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为春季开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为夏季开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为秋季开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为冬季开始。
4、农历划分法。我国民间习惯上用农历月份来划分四季。以每年阴历的1~3月为春季,4~6月为夏季,7~9月为秋季,10~12月为冬季。正月初一是全年的头一天,也是春天的头一天,所以又叫春节。
5、候温划分法。这种划分法是以候(五天为一候)。平均气温作为划分四季的温度指标。当候平均气温稳定在22℃以上时为夏季开始,候平均气温稳定在10℃以下时为冬季开始,候平均气温在10~22℃之间为春秋季。从10℃升到22℃是春季,从22℃降到10℃是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