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制度,食堂、超市特向全体师生员工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服务态度承诺:
1.全体员工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用语要规范,语言要标准,态度要热情),禁用服务忌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2.加强员工管理,严禁在校内赌博,从事非法活动。
3.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在校内发生争吵或者打架斗殴事件。
4.对师生反映的任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解决妥善处理。
5.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要穿工作服,衣着整洁,穿着整齐,符合工作要求,不脱离岗位、串岗和出现无人打饭现象的发生。
二、服务质量承诺:
1.所有主副食品,决不私自提高价格,让师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和享受明明白白的消费。
2.严把质量关,保证销售或使用的食物无变质、过期,不合格,不销售“三无”产品。
3.努力增加花色品种供应,不断推出新菜品,调整新花样,积极引进不同风味,不同特色的菜肴。
4.师生就餐时,菜肴出现变质或有泥沙,杂草、虫子、头发等,就餐师生有权要求退换,餐厅人员积极负责退换,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5、各食堂必须按规定对所有出售食品进行留样,并标明时间、品名。专人负责记录,每样不少于100克,留样保留时间48小时以上。
6、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营业,其余时间绝不允许学生在食堂、超市逗留。
学校制定的食堂开放时间:
早上:6:30——8:30、9:10——9: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10——19:00
晚上:21:00——21:30
7、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谢绝现金交易,不向学生销售香烟、酒类等违禁物品。
以上各条,本食堂(超市)保证做到,请全体师生监督,如有违犯,甘愿接受在上次罚款基数上加倍处罚(注:一楼、二楼食堂及超市上次罚款基数分别为:800元、1600元、800元)。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