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就我单位自查自报的纳税有关情况向地税机关作如下承诺:
一、自查上报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无虚报、瞒报和不报的问题。
二、自查出的欠缴税(费)款在以下月份分期缴纳:
注:"三金两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会经费
文1:税收自查承诺书
我 (单位名称)在此次省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中,严格遵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对本公司(单位)账务及依法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郑重承诺本次税收自查后本公司(单位)已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并缴纳了应纳、应代扣代缴、应代收代缴的各项地方税收及基金、费,完全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纳税义务。我们所提供的各项税收自查资料均合法、真实、完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数据、成本核算、成本分摊方式是真实、准确的,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所有会计事项的记录及成本核算方法均符合财务会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如因我单位税收自查不彻底导致未尽纳税义务及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经税收自查后再检查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应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上罚款比例将不低于1倍,并按日足额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