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为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内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我中心于4月26日组织各主要涉粮企业集中学习《条例》。
学习会对《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文传达。并由梁振壮主任对《条例》中的重点条款逐条进行详细讲解,确保与会人员对《条例》理解深入透彻,达到应知应晓、应知应会的学习宣传效果。
梁振壮同志强调,新出台的《条例》,涉及整个粮食行业的方方面面,是粮食行业的红线,各涉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履职尽责。
琼海市粮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琼海市粮食储备经营公司、琼海市嘉积军供站、琼海武记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等涉粮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