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局、办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决定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部署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要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群众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要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组织主题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要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要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
通知指出,要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要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强大覆盖作用,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
通知强调,要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要重点选择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参与者参与文明交通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