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及附件的名称、数量、期限、单价、押金如下表:
第二条 押金、租金交纳期限和结算方法
1、乙方在提货前应按第一条预交约定的押金,否则不得提货。租赁期满,交还租赁物后,扣除服务费、租金、维修费、赔偿金等费用后,多退少补,及时结算。
2、租用时间超过30天的应按月结算租金,不足月的应按 /每天结算。故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推迟提货或提前送回,按实际租用月份或天数结算租金。
4、预备机械进退场费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包含事项:进退场费、安装费、拆卸费、运输费、验收费)于设备机械进场之日付清。
第三条:租赁设备质量标准和交货地点、方法
1、乙方应到甲方指定地点或甲方仓库交接租赁设备,交接时双方应派员对设备及附件进行验收、签字,以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派员参加验收,视为承认甲方验收依据。
2、退还时,乙方应将设备运送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租赁设备及附件的往返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自理(该项无第二条第4项内容者执行)。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借、转租、变卖、抵押租赁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租赁物返还、租金结清之日终止。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届满前,需要继续使用租赁物,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补交延期使用租赁物押金。双方可在本合同第一条备注栏加注日期、押金、说明、签字视为延期履行本合同或双方重新就延期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解除合同。
3、乙方期满不延期或随延期不补交租金的,除承担租金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使用租赁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标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爱护,妥善保管租赁设备,按设备机械性能进行必要保养。
2、设备构件及附件如有损坏、缺少、丢失、保养不当,按下表标准赔偿:
第六条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项规定行为的,除按第四条赔偿外,还应按租赁物价值的20%赔偿甲方经营损失。
2、乙方逾期未付租金,应按欠租金的20%承担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押金,按未交押金部分数额每日1%向甲方承付违约金,直到押金交齐为止,如拖欠不交,违约金算到租金物送来为止。
4、甲方经结算后应将乙方多余押金及时退还,否则,按每日1%向乙方承付违约金。
5、合同订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按租金总额2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