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揽工程转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根据《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公平、公正原则,签订本施工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揽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职工食堂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意达成如下转包协议。
三、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约定事宜服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正签合同,甲方不得增减。
四、甲方将此工程转包给乙方,费用结算于建设方向甲方结算工程款后3日内甲方应将扣除管理费后的3日内支付给乙方。
五、协议生效办法:本协议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