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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

2024-07-18 来源:钮旅网

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

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一、工期延误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其实工程延误以后要索赔的不仅是包括误工费的,工期延误索赔的内容非常的多,包括材料周转,人工费用和其他的管理费等,甚至还会有关于违约金的赔偿,总之工程延期导致的整体法律后果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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