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者应追究刑责。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侦查、起诉和审理。若发现不需追究刑责或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时需通知当事人和相关单位。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有没有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具体的案情而定,经过侦查,具有犯罪事实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对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法院审查决定,暂时解除其羁押,但仍需遵守一定的限制和监管条件,以确保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属于一种刑事保释措施,旨在平衡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刑事案件的侦查需要。其适用范围包括刑事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对于轻微刑事犯罪、初次犯罪、无逃跑风险、能够确保不再犯罪等情况,法院可考虑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通过取保候审,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刑事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保释措施,旨在平衡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刑事案件的侦查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具有犯罪事实的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起诉和审理不得中断。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通过取保候审,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刑事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