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双十一期间她在寺库平台购买了一条LV品牌的腰带,价值3190元。当时的商品页面显示,消费者下单后2-3周内将完成发货。
没想到完成付款一个多月,这条腰带迟迟未发货。张琳多次催促客服要求发货,对方回复称,“因疫情原因限制采购速度,会尽快安排。”而这让她一等又是三个月。最后,她要求取消订单并退款,可是商家依旧处理缓慢,这次客服给的理由是“系统升级导致退款有延迟的情况,已经在做加急处理”,但具体什么时候能够加急处理完成并没有给出期限。
与客服沟通未果,张琳向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寺库平台不发货也不退款的行为,却只得到“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调解”的反馈。公开资料显示,寺库是一家成立于2008年的奢侈品消费平台,总部设在北京,主营业务涉及奢侈品网上销售、奢侈品鉴定、养护等。记者留意到,2021年,寺库因多次违反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累计罚金超111万元。
在多个网络投诉平台,记者查到有关寺库的消费投诉上万条,“下单不发货,退款没人管”是消费者们普遍反映的问题。4月6日,寺库商城主体公司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还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000元。
拓展资料: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认为,购物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购物平台在收取消费者支付的货款后,应当按约定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