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诊医保报销比例
急诊与转诊报销比例都是一样的。不过急诊备案是为方便急诊患者所实施的代替转诊的一项措施,因为患者急病住院,所选择的就近的医院,也来不急办理转诊手续。
所以,急诊备案有以下两点宽松条件:
1、是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时打新农合咨询电话备案即内可;
2、是不受是否新农合定点医院的限制,住进非定点医院也能报销。
由以上内容可见,非急诊患者是不适合这项政策的,另外,急诊住院的参合患容者出院报销时还需医院出具急诊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广东各省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住院治疗或者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实行起付标准和年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在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以上,个人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的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参保年限长短确定。在一个年度内再次住院或者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不再实行起付标准,其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规定的比例负担。年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5%,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10倍,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制定。
三、江西医保报销比例
1、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0%(不含起付线)、80%。
2、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50%。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统筹地区可探索选择部分直补工作好、服务规范、费用较低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上浮10%。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5%。
3、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按政策规定增加报销后,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90%,高于90%的按90%给予报销。
四、莱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莱阳市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已经合并成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报销比例为:1,医疗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2,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3,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4,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