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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垫付的征地补偿费

2024-07-21 来源:钮旅网

法律主观:

1、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为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包者对土地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给业主。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公司征收的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5、对于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如果承包期超过1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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