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确诊的重大疾病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维权。然而,在维权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确实患有该疾病,否则可能会影响赔付。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被保险人应当积极配合,以便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可以向保险机构提出投诉或者要求仲裁或者诉讼。
3.《重疾险保险条款》: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理赔。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确诊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