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协议一般没有法律效益。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一、非法挂靠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挂靠的法律责任为:挂靠单位如果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而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挂靠经营中,一部分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风险挂靠中包括哪些
挂靠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被挂靠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其他法律风险。
三、工程挂靠纠纷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致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3条规定,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作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4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