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奶奶一般无权看孩子,因为只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才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其他任何人都不享有这个权利。因此孩子的奶奶是不享有探望权,是没有权利看孩子的。但是实践中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的,孩子的奶奶也可以看孩子。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