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近亲属的范围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可知,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