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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地方电视台违规插播广告行为的几点建议

2024-06-26 来源:钮旅网

规范地方电视台违规插播广告行为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电视台广告播放的建议

电视广告作为信息时代的特有产物,不仅能扩大商品知名度、为商家赚取丰厚利润,而且也是电视台提升自身“造血功能”,维持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近年来,虽然国家广电总局三令五申加大整治力度,大部分卫视和主流电视媒体的电视广告得到有效规范,但地方电视台的广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处理不好将会影响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插播,抢占公共资源。一些地方电视台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遵守有关规定或“打擦边球”,在广告业务上大做文章。在正常传输节目过程中,除了将常规的广告时段延长外,还在《新闻联播》播放前后或电视剧等节目中间过量插播广告,以及利用收视率较高的转播频道,违规插播各类滚动字幕广告。此外,在没有固定节目的时段以播放电视广告为主,掺杂播放在一些内容低俗的“二人转”节目中,整天播放、反复播放,违规占用频道资源,严重影响观众正常收看。

(二)真假难辨,误导群众消费。地方台播放的商业广告,大多利用十几分钟、甚至长达半个小时的狂轰滥炸和大量夸张、极具蛊惑力的视听影像,故意捏造事实,并以减价、送礼品、大抽奖等噱头诱惑消费者,或利用本县市的群众现身说法,鼓吹产1

品的神奇效果,诱使一批又一批的消费者购买,从削铁如泥的菜刀到铲不坏的无烟锅,从包治百病的药品到能根治近视的按摩仪,虚假违规广告在地方电视台大行其道,致使广大群众真假难辨,一旦购买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

(三)创作低劣,社会影响不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视率,迎合和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很多地方台的广告制作档次低,存在内容低俗、粗制滥造问题,有些甚至有宣扬与社会公德背道而驰的言论。广告的内容多是影视剧的二三流演员激情演说,大肆吹嘘产品特性,形式是画面简单拼接,或是模糊不清的视频影像,还有的PS知名人士头像或是声音,更有甚者,公然播放内容低俗含有色情影像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广告,播放的低劣广告对未成年群体的心理健康极易产生不良影响。

(四)监管不力,影响地方形象。作为规范和监督地方电视台的一些地方广电局,由于只看小团体的眼前利益,没能把电视台放在展示地方形象窗口,以及宣传地方名片的高度,没有切实履行好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尤其是放松对电视广告的监管,导致电视广告畸形发展。打开地方台,看到的不是优秀的栏目,而是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充斥着荧屏,不但本地群众会产生反感和抵触,外来群体看了也会对当地产生不良印象,进而损害地方政府形象,降低对外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几点建议

(一)严格监管,把好清理关。各省广电局要切实履行监管2

职责,成立专项清理小组,对所辖区域电视广告播出的时段、时长、次数及内容等进行严格监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电视广告监播系统的技术手段,强化对节目播放、转播和传输的全面有效监管。电视台广告部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到位。要勇于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将广告播放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明确职责,把好整治关。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电视广告审查委员会”,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主动介入原则,负责对广告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建立健全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电视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在案件查处中涉及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及时移送,对案件的处理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确保播出电视广告厂商的资质、产品的质量以及广告的诚信度。

(三)完善机制,把好审批关。电视台广告部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查验广告证明文件、广告成品的语言文字、画面形象,分析判断广告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广告表现形式是否遵规、守法,广告宣扬主题是否积极、健康等。对文件材料不全或内容明显不实的广告,不予发布,坚决做到不管广告费用多高,凡是欺骗消费者、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违规广告一律不播,切实提高广告播出的门槛。

(四)创新理念,把好播出关。广电部门要勇于担负起社会3

责任与历史使命,大力弘扬健康、时尚、活力的工作理念,把电视台打造成为展示地方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要坚持注重品质、精益求精,提高品味,在规范广告用语、规范广告创意、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的同时,多播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宣传精神文明、社会公德、和谐社会的精品广告和公益广告,在提供真实可信的广告信息的同时,宣传地方特色,展示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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