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科技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科技发展、创新环境的主要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区科技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保障。
二、 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 评议对象各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 评议内容
1、 认真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办事窗口的政风行风问题,狠抓落实和整改。坚持科技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做到行风评议工作与科技工作同发展、共促进。
2、 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清正廉洁。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的透明度,承诺、践诺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 加大同人民群众的对话和沟通力度,转变作风,积极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组织人员深 入基层、群众、企业了解科技部门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企业意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满意。
4、 从科技部门实际出发,制定扶持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相关政策措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有新举措;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检查和有法不依、执法随意、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 加大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体系的力度。把“纠—评—建”有机结合在一起,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不正之风产生。
6、 加强科技部门自身建设,做到清正廉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和治理腐败现象。
三、 评议时间 年1月开始至 年12月
四、 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 宣传动员和聘请行风评议员召开宣传动员会,明确评议行风工作的目标内容和具体步骤,公布热线电话、 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聘请行风评议员,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调查覆盖科技部门的干部职工、科技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调查和征求到的意见由局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进行汇总后向领导班子和个人反馈。
(三) 自查整改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行风热线等方式,与群众对话,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四) 明察暗访局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考察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 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
(五) 工作考核与总结验收局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评单位开展考核,考核内容:一是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二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三是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为科技发展、自主创新创造软环境情况。通过考核,确定各参评单位综合评定的成绩。总结民主评议行风做法及效果 ,形成报告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区政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 具体要求
(一)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进一步改进科技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整体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对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吴克霖副组长:曾 焕森成员:陈昌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焕森兼任。
(二) 突出重点、注重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紧密围绕全区科技工作重点,努力做到行风评议工作与科技工作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三) 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强与在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扩大广大群众对科技部门的了解和支持。现聘请黄传良等七位同志为区科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督员,聘期从 年2月1日至 年1月3 1日,各参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监督员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调查、评议、监督工作,听取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落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 严明纪律,确保公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 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 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