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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法官应当回避

2024-06-30 来源:钮旅网

法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离任后不得担任原职法院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也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

法律分析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拓展延伸

法官回避的条件与程序

法官回避是指法官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职业道德要求,主动退出或被要求退出审判程序的行为。法官回避的条件包括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曾经参与过案件的处理、与律师、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等。回避程序一般包括当事人或律师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审查回避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决定是否回避以及指定替补法官等。法官回避的目的是确保审判公正、维护司法独立,以及避免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和偏见。通过严格的回避制度,可以保障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结语

法官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同时,法官的配偶、子女也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回避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与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和偏见的发生。通过严格的回避程序,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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