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且只有一套房产,从出产证日期到交易日期满五年房子可以免征个税;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则视同房产买卖,个税按照国家标准正常缴纳;离婚产所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依法继承所得的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1、满五年且只有唯一房产免征
在我国房地产税法中,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且只有一套房产,从出产证日期到交易日期满五年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2、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房产买卖,个税按照国家标准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
3、离婚产所得房产免征
对离婚时房产分割,假如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无偿赠与配偶的房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4、继承所得房产免征
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依法继承所得的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赠与直系亲属、离婚产、继承房产,哪些可以免税?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赠与直系亲属、离婚产、继承房产等行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其中,赠与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离婚产则指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所得到的房产。继承房产则指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中的房产被继承人继承的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直系亲属、离婚产、继承房产等行为免税的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房屋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应根据当地税务政策规定为准。此外,免税优惠也可能会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影响,应及时关注政策变化。
结语
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税收减免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满五年且只有唯一房产可以免征个税,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离婚产所得房产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继承所得房产同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些税收减免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