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要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让劳动者继续工作,并且不再支付工资,那么双方劳动合同即已实质性解除。劳动者就可以去新单位工作了,也可以由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