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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墓地是否可以使用田地?

2024-07-13 来源:钮旅网

私人墓地利用田地违法,墓地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占用耕地作为私人墓地,墓地买卖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对土地的利用和公墓管理,严禁传销、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购买者应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手续,不得私自转让或买卖墓地。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我们国家虽然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很多地方的土地都没有办法开荒出来,所以可利用的土地还是非常的少,通俗的来说就是人均还是非常的少,所以国家对于土地的利用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关于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一、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违法的,《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墓地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前几年,墓地买卖悄然成风,部分购买者作为投资,欲得到巨额升值而不惜出重金购买。几年后,得到的结果不是墓地格位没有交付,就是无法转让没有得到回报,准备索回已经交纳的款项,但又考虑拘于合同的约定,无法实现权利。

实际上墓地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墓的发展(五)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价格,明码标价;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规范的安葬、安放赁证,建立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要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因此,依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结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违法的,禁止占用耕地进行墓地建设。而墓地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和民政部的相关通知,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购买者也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因此,私人墓地的利用和墓地买卖行为都是违法的,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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