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随意殴打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同时,寻衅滋事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公私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量刑。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一、寻衅滋事罪对方不谅解应该怎么样判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对方不谅解,则一般按照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中的规定进行量刑。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