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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学鉴定程序是什么

2024-07-13 来源:钮旅网

医疗事故鉴定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结论并制作鉴定书。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也可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拓展延伸

医疗纠纷中的医学鉴定程序如何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医疗纠纷中的医学鉴定程序是为了保障医患双方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机制。该程序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来评估医疗纠纷的原因和责任,并为双方提供公正、客观的结论。首先,医学鉴定程序确保了医患双方的平等地位,使双方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有公正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其次,医学鉴定程序的专业性保证了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助于确定医疗责任和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是,医学鉴定程序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纠纷的渠道,避免了长期的诉讼和争端,维护了医患关系的稳定和信任。因此,医疗纠纷中的医学鉴定程序在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结语

医疗事故鉴定应交由医学会组织,基于事实和证据作出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鉴定程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提供公正、客观的结论。它确保双方平等地位,允许表达观点和证据。专业性确保鉴定结果科学准确,确定医疗责任和赔偿责任。医学鉴定为和平解决纠纷提供渠道,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信任。医学鉴定程序在保障双方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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