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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纠纷是什么

2024-07-13 来源:钮旅网

预约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协议,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如果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民法典强调要有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如果买受人不履行认购意向书,出卖人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例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实质上就是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更强调预约合同的实质要件,即有意思表示要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同时将损害赔偿归入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即将来要订立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如果签订认购意向书后买受人不来认购,则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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