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
(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
(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
(3)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4)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
(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
(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
(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
(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
一、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未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的,不必通过司法鉴定,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构成侵权责任。
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对于属于这三种情形的,也不必通过司法鉴定,法院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欲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需提供反证。
二、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