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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转移证明

2024-07-16 来源:钮旅网

法律主观:

在进行 社保 转入时,需凭单位与转移职工本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 原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城镇自谋职业者凭本市市区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到市劳动保障窗口开具接收证明。然后,带着开具的接收证明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 社会保险 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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