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分为以下几种:
1、异地就诊备案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提交医疗保险在外人员办理异地就诊审批登记表。
2、选择异地定点医院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选择1-2家异地定点医院作为就诊医院。
3、上传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参保人的《审批登记表》加盖公章,归档整理,最后将信息录入系统中。
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
《江苏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
第三条 异地就医分为通过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和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以下简称零星报销)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