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会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法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收到送达后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将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指派人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谈话。如果被申请人不遵守规定,照样进行骚扰、跟踪、实施暴力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训诫、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