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通知谈话一定要去吗
1、法院通知谈话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到庭接受询问,如当事人拒绝到庭接受询问的,且待证事实由欠缺其他证据的,人民法院会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故法院谈话应该去。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员到人民法院接受调查询问。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上述人员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
二、法院什么情况下庭询
庭询是指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询问制度。具体是指当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有疑问时,法院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所以,庭询是不开庭的二审中的特有制度。一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除外,均应当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