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查、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
2、法警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保障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审判的权威和国家的形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