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儿童预防接种证》可以证明接种过疫苗。如果没有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丢失,可到最后一次接种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等提供技术指导。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