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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区别

2024-07-09 来源:钮旅网

物业管理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不同: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公司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优缺点不同:包干制的优点是收费标准简单明确,容易业主接受,业主无需为费用操心,没有资金风险。缺点是人员成本不透明,利润水平随项目数量变化,没有激励和约束机制,容易导致管理效率低下。酬金制的优点是人员成本相对透明,利润水平与项目数量无关,物业服务公司有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缺点是收费标准比较复杂,业主需要了解财务细节,需要专业人员操作,存在资金风险。
3、适用范围不同:包干制适用于标准化、经营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公司,而酬金制适用于规模较小、管理难度较大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费包括哪些:
1、绿化管理费,绿化管理费也就是指小区内部绿化的养护费用,包括绿化用水费、工具费、劳保用品费、杂草清运费等;
2、保安费,保安费一般是针对封闭式小区来收取,包括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保安用房等;
3、清洁卫生费,一般包括垃圾外运费、清洁工具、化粪池清掏费、卫生防疫杀毒费等其他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物业管理固定资产包含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维修设备等,其平均折旧年限一般是5年;
6、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物业费还包括电气、燃气、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以及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准备金等;
7、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综上所述,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物业由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因此当我们与物业无法协调一致时,可以去物业管理处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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