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警的主要任务如下:
1、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
2、执行搜_、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
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5、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6、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