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还有的流程:
1、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
2、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
3、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
4、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被告答辩;
6、原告举证,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的内容以及证据的证明力;
7、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谈质证意见;
8、被告举证,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的内容以及证据的证明力;
9、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谈质证意见;
10、法官总结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并针对该焦点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还原案件的基本事实;
11法庭辩论辩阶段:首先由原告辩论发言,而后被告辩论发言,最后双发互相辩论,在此阶段,在前面陈述过的观点尽量不要再重复,容易引起法官的反感;
12法庭调解阶段;
13双方做最后陈述,看笔录签字,休庭。
一、法庭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