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辆过户需要以下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一、买车过户的流程有如下:
1、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3、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二、车辆过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产证要正当产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
2、车辆购置税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
3、保险过户应及时办清二手车过户手续;
4、二手车私人过户需要留意的地方最重要的就是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
总之,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始购车发票或者是上次过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买卖双方若有一方为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如果是限购地区还需要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