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旅游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双方协商又称双方和解,即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直接、及时、平和,成本较低。但缺点在于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旦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再行解决。”有法律人士解释道。
2、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劝解、疏导等,使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3、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以解决争议的—种法律制度。
4、诉讼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通过行使司法审判权来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也是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决定力的途径,只要一方认为有必要,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旅游纠纷的形式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尽管旅游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比如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对于景点安排也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等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