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在游戏中充值时,如果监护人不追认的,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回充值的钱。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通知,要求:严限网游企业向未成年提供服务时长,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加强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家庭、学校等社会各方面切实承担监护守护职责。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