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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约定的分手赔偿金如何认定?

2024-07-05 来源:钮旅网

和小三约定的分手补偿金无效,因为该补偿金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经另一方同意处分财产的,另一方有撤回的权利。而且分手补偿金协议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是无效的情形。

一、怎样起诉分手费不算敲诈

是否属于敲诈要看索要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要分手费则会构成敲诈勒索。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时要求另一方对自己的付出、陪伴进行金钱上的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青春损失费”。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二、老公出轨后给小三买的房子能否要回

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三、分手费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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