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并协议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议合资建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准备修建一幢六层半的楼房,因资金不足,现与乙方合资修建,修建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交房(除不可抗力原因才延期:如下雨、洪灾、地震、停电等)。
二、分房情况:第四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何明杰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陈德洪所有;第五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陆辉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何定宇所有;第六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刘劲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岑秋莲所有;第七楼半层及屋顶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邓芳所有。
三、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清房款,首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修到所需楼层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交房门钥匙时付清尾款。(每次在甲方通知乙方付款两天内,乙方必须付款,否则房屋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单价:按 元/每平方米集资。
五、房屋竣工后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手续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七、房屋竣工后房屋的水、电和数字电视:甲、乙双方各自立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无条件遵守和履行,不得违反。
九、双方在规定期限内不按合同履行,违约方向对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