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开荒范围:
租售中心全部室内、外墙及广场和广场上附着物的开荒保洁服务。
二、工程服务总价:
¥ 元整。其中室内和外墙开荒保洁为¥ 元整;外广场及其地上附着物按 元/平米计(总面积约 平米),开荒保洁为¥ 元整 。(广场部分工程服务价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三、开荒质量标准:
1.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手印。
2.亚光面不锈钢表面无污迹、无灰尘。
3.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
4.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5.目视墙壁干净,便具洁净无黄渍。
6外墙玻璃表面洁净、明亮、无斑点。
7.外墙窗框无灰尘、水泥点等。
8.外墙墙面无积垢、无污垢、洁净。
9.外墙大理石墙面无灰尘、水泥点等污物。
10.广场地面无明显泥沙、尘土、干净、无水泥块等污物。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等必备物资。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改进。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派遣专业人员、工具、药剂,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实际操作。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内部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包质、包量完成甲方支配的工作。 第五:工程服务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全额转帐支付工程服务款。
六、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叁 天,乙方如不能如期完工按总工程款的 5 ‰/天,作为违约金;如因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原因,工期顺延。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