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私自放暖气水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如果行为人私自窃取热能、热水,不仅会受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还会被供热企业终止供热,收取应缴费用和违约金;如果由于该行为而造成他人损失的,那会被追究相关责任。还没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查处。如果涉及金额较大,那还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应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采暖设施上安装水龙头、排气阀、加装散热器;
(二)取用供热管道内的循环水;
(三)擅自接热和扩大用热面积;
(四)擅自改变用热性质;
(五)增加或减少供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