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不锈钢国旗杆制作、安装达成协议,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如下:
一、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不锈钢国旗杆制作、运输、安装
2、质量要求:
⑴锥形手摇旗杆(整体锥形,内臵式升降装臵,旗头360°顺风旋转),304不锈钢材质,高度20米,壁厚5毫米,配臵旗杆预埋件、旗杆球冠、挂旗装臵、升旗摇把、旗杆底部装饰盖、不锈钢钢丝绳(直径不小于2.0mm)。
⑵所供旗杆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3、承包工程量:
4、承包价格: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三、工期及质量标准
本工程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相应规范施工。
四、施工要求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照安全操作规程。
2、承包价格包括材料费、施工安装费、运输费、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做任何增加。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
2、旗杆运抵西宁市甲方支付乙方余款 。
六、质量保修责任
1、旗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修理,提交司法机关解决。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旗杆规格与本协议不符,甲方不予接收,乙方退还甲方定金,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