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做哪几项 产检有什么作用产前检查从月经停止及发生早孕反应时开始。在妊娠三个月左右时,要作一次较全面的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询问病史。
了解孕妇的一般情况。如年龄、职业、住址。
了解既往病史。如有无心、肝、肾等病史。
家族遗传病史。如夫妻双方家族中有无传染病、遗传病史。
月经史。如初潮年龄、月经周期、来潮天数、末次月经等。
婚姻史。如结婚年龄、配偶年龄、配偶健康情况等。
妊娠及分娩史。如过去有无流产、早产、死产等情况,过去妊娠、分娩的情况。
本次妊娠经过。如早孕反应、病毒感染或服药、X线检查等。
第二,验血。
孕妇验血有两个目的。
检验是否贫血。
验血型,如生产时需要输血,就可以马上告诉医生孕妇是什么血型。
第三,化验小便。
每次作产前检查,都要先化验小便。因为妇女怀孕后,肾脏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如果肾脏不能负担这项额外的工作,经它排出来的小便就会起变化。
第四,全身检查。
检查孕妇全身状况、营养情况,测量身高、体重、血压,检查乳房发育情况,并检查各脏器情况。
第五,产科检查。
腹部检查。检查子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等。
阴道检查。了解阴道有无真菌或滴虫,产道、子宫及附件是否异常。
骨盆测量。测量骨盆内外径。
产前检查的原则是早期开始,定期检查,有异常情况者增加检查次数或随时检查。一般产前检查时间如下:
孕5个月以前至少检查1次,20周后每4周1次,36周后每周1次。妊娠过期应缩短检查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