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力需注意以下四点: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欠条是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