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要债的应对方法要看债务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合同关系的话,是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相应的义务的。有的债务人可能会让第三人代为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债权不能转让,那债务人有权阻止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否则债务人没有权利阻止债权人转移债权,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的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就转移给了第三方。
一、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有哪些情况
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
(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
(二)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