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要回老家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确实是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是同共同的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第四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