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进行网络招嫖的组织者有组织卖淫的情况,会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2、行为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构成组织强迫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如果行为人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后,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进行定罪处罚。5、如果行为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